一目了然「科技券」指南
創新科技署 2016 年 11 月以先導形式推出「科技券」資助計劃,協助中小企升級轉型、提高生產力。計劃將與中小企以 3:1 配對資助方式,即政府資助 3/4,機構自付 1/4,向合資格申請者提供資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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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流程簡單
- 6 大步曲
申請流程簡單 - 6 大步曲
1
申請資格
- 根據《商業登記條例》(第310章)在香港登記
- 申請企業須在提交申請時在本港有實質業務運作;及
- 計劃適用於所有規模的企業(上市企業除外)
2
提交申請文件
- 透過科技券計劃管理系統登記為用戶
- 提交申請書並附上所需文件:
- 申請人的身份證副本
- 商業登記證副本
- 實質業務運作的證明文件副本
- 公司註冊處周年申報表(表格NAR1)副本
3
審批
合資格的申請將由科技券計劃委員會審批評審準則包括:
- 項目與申請人的業務相關性
- 預算是否合理
- 推行細節是否具體可行
- 科技服務提供者有否不良紀錄
4
開發
- 成功申請資助的企業須簽署資助協議
- 12個月內完成項目,提交最終報告
- 申請者最早可在遞交申請後,翌日即可開展項目。
5
完成報告
申請人需在項目完成後兩個月內提交下列文件:
- 項目完成報告
- 項目成果證明
- 項目開支的發票及收據
- 獨立審計師編製的經審計項目收支表
6
資助發放
發放不多於核准項目總成本四分之三的資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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